【官网】号外~注册建筑师可以独立执业了!
从2017年3月1日起,一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即可开设合伙制设计事务所。这项建筑设计行业管理的重大突破,被认为将带来双创的革命的通知。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合伙人中至少有1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近3年无因过错造成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其年龄不受60周岁以下的限制。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从国家层面再次对设计事务所制度明确表态。
建筑事务所资质从最少需要3人到1名1注可开设建筑事务所,3人减少到1人,量变产生质变,可以视为建筑设计行业从企业资质向个人职业资格管理的转折点,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其中的内涵是什么呢?
举个例子,比如张永和非常建筑设计事务所作为一个人的甲级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拥有甲级建筑设计行业资质的几千人的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在一个国家级重大项目投标时,享有同等权利与地位。
有些人问:那实力能比吗?
现实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只不过那些人是安藤、妹岛、扎哈和库哈斯。事实上与国内动辄几百上千员工的国营大院相反,国际大师的事务所基本上都没有很多人,安藤事务所常年保持在20 人左右,扎哈·哈迪德建筑师事务所也不到400 名员,他们凭个人的能力与品牌在中国高端设计市场攻城掠地,为什么中国建筑师不能有这样的待遇?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全面始于2000年,历经十多年的发展成就了一批在国内以至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建筑师,比如陈世民、张永和、刘家琨、汤桦、马青运、王兴田、柳亦春、卢志刚等等,他们以自己个人设计事务所从业,以优秀的设计作品在业界产生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
事务所的体制优势:
不凭资质、资源竞争,事务所靠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品牌,利于培养具有国内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的设计大师。
事务所制度非常适合建筑设计的职业特性,有利于提升设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包括市场开拓、服务、管理以及商务、项目实施的执行力等,这正是一名注册人员所需要的全面的职业能力的体现,也是国务院文件中提到的“建筑师负责制”的发展方向。
建筑师开办事务所的东风已到!
一、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
二、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事务所参加招标,
三、推进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目前为止,以上三个层面上都有所行动。